问题 |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如何计算? |
释义 | 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应作为加班费的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不能计入;标准工资是劳动报酬的基本部分,也是计算各项福利待遇的依据;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指劳动者所在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明确工资规定,如发生劳动纠纷应依法处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法律分析 一、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应该怎样计算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工资按业绩考核上下浮动的不能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也应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 标准工资是指职工完成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定额,按照等级工资制的工资标准领取的工资数额。它是劳动报酬的基本部分,也是计算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提取奖金,发放加班工资,计算计件工资单价及其他劳保福利待遇的基础和依据。 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11条、第12条、第13条所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因劳动合同制度尚处于推进的过程中,按上述条款规定执行确有困难的,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可在不违反规定所确定的总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过渡措施。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相关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前应积极的签订劳动合同,对这类劳动人员的工资进行规定。如产生劳动纠纷的应按照我国的劳动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规定进行办理,确保这类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不受伤害。 结语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相关补充规定,加班费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不作为计算加班费的基数,但属于每月固定数额的绩效工资应计入。标准工资是职工完成规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定额按等级工资制领取的工资,是计算各项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的基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在工作前积极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理劳动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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