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纠纷严重的,会被拘留。一般民事纠纷将被行政或司法拘留,但不涉及刑事拘留。拘留的注意事项如下: 1、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拘留人不履行义务的,不得拘留; 2、需经院长批准。司法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执行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名以上执行人讨论,报院长批准; 3、异地拘留应当符合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不在本辖区内的被拘留人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派人到被拘留人所在法院,请协助执行; 4、通知被拘留人的法定权利。被拘留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决定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执行人应当明确告知被拘留人上述权利; 5、提前解除拘留的原因必须合理。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