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是什么?
释义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2.超出保证期限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的。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哪些?
    下列情况担保人不担责: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没取得担保人同意的。
    4.转让债务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
    5.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
    担保的五种方式各是什么
    债权担保有下列表现形式: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2.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抵押,应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与名称,所担保的债权数额及范围,抵押物的名称,抵押物的占有归属及抵押日期。
    4.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5.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担保人对未同意的债务转让是否担责?
    担保人对未同意的债务转让不担责。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可以转让其债务,但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债权担保的五种表现方式有哪些?
    一是定金: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
    二是保证: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
    三是抵押:指买方或第三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财产作为付款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扣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四是质押:指卖方或第三方将财产移交给债权人,从而使后者享有债权优先受偿得权利。
    五是留置:指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规定,对占有的债务人财产进行留置直到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全部还清时再返还债务人。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7: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