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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辛集市办理异议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辛集办理异议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二、辛集办理异议登记受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4)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原件)
    (5)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原件)
    (6)其它相关材料。
    三、辛集办理异议登记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核--记载登记簿--核发证明--办结
    四、辛集办理异议登记办理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也就是说,当权利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有错误,有碍于自己的正当权利行使时,可以向有关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即使未能实现更正登记,也可以依法申请异议登记,并在十五日内就相关的不动产产权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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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0: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