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之间查看对方手机的权利 |
释义 | 夫妻之间没有权利查看对方手机,这属于个人隐私权。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明,才能检查私人物品。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信息秘密的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扰。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包括未经许可公开个人信息、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跟踪监视他人、私拍他人生活等。在夫妻关系中,个人隐私空间应受到尊重,未经同意查看对方手机属于侵权行为。 法律分析 一、夫妻之间有权利看对方手机吗? 夫妻之间没有权利看对方的手机,这是属于个人隐私权方面的内容,想要查看的话,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或有公安派出人员持检查证明,对私人物品等,包括手机进行检查,否则其他人一概无权检查私人隐私信息等。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当事人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哪些情况属于侵犯隐私权?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在日常生活当中,虽然说夫妻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的亲密的,但是个人也是存在着一定的隐私空间,也就意味着个人的隐私权是不能够受到他人侵犯,如果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随意的查看他人手机的话,是属于一种侵权的行为的。 结语 夫妻之间的关系虽然亲密,但个人隐私权仍然应受到尊重和保护。未经允许查看对方手机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明,才能进行合法检查。隐私权是每个人的人格权,个人对自己的隐私决定权应受到法律保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尊重他人的隐私,避免侵犯他人的个人空间和隐私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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