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窑炉大气污染物如何算排放量的 |
释义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颗粒物 PM1050/150μg/m3(日均,一级/二级) PM2.535/75μg/m3(日均,一级/二级) HCL50μg/m3(日均),60μg/m3(时均) SO280μg/m3(日均),100μg/m3(时均) NOx250μg/m3(日均),350μg/m3(时均) 汞0.1mg/m3 铅1.0mg/m3 超过排污许可的规定的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法律咨询解答 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是: 1、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根据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 3、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3078%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是怎样的 大气污染的法律责任即处罚如下: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等。 违反排污许可规定可以排放污染物吗 不可以,超过排污许可的规定的排放污染物是违法的,将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我国法律规定,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吊销排污许可证,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天然气锅炉排放标准如何 法律咨询解答 1、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2015年9月30日前执行1GB13271-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6月30日前执行GB13271-2001中规定的排放限制。 2、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10t/h及以下在用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在用热水锅炉2016年7月1日起执行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制。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制定燃煤、石油焦、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以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制定燃油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控制要求,并与国家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互衔接,同步实施。前款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 污水一级a排放标准如何 法律咨询解答 污水处理一级a排放标准,具体包括: 1、化学需氧量(CODcr)50mg/l; 2、生化需氧量(BOD5)10mg/l; 3、悬浮物(SS)10mg/l; 4、动植物油1mg/l; 5、石油类1mg/l;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5mg/l; 7、总氮(以N计)15mg/l; 8、氨氮(以N计)5(8)mg/l。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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