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家庭暴力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因家庭暴力想离婚该走以下程序: 1、协议离婚的,订立书面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领取离婚证等; 2、诉讼离婚的,起诉、受理、调解、胜审理、裁判等。 一、分居了两年能离婚吗? 分居两年能离婚。且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自愿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怀孕期间离婚要经过什么程序 怀孕期间离婚的程序如下: 如果是办理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二)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四)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以下程序: (一)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诉状。 (二)法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 (三)法院决定立案的,根据双方的意愿安排调解,调解成功不再开庭审理。 (四)调解失败的安排开庭审理。 (五)判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三、如何办理离婚申请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申请程序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离婚申请程序是,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且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离婚申请程序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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