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女生买房婚后还贷款离婚怎么分配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应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及其在总房价中所占比例。婚前购房的首付款和个人偿还贷款属于不动产的自然增值,不应分割;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应归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增值也应归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所有权人应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未偿还的贷款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增值也归其所有。 法律分析 对于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购置资金来源及其在全部房价款中所占比例来考虑其分割原则。 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购房时支付的首付款和个人还款部分属于不动产的自然增值,不是投资收益,不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归夫妻共同所有。房屋所有权人应补偿另一方夫妻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以及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房产增值; 对于尚未偿还的贷款部分,未归还的贷款属于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债权,其对应的房产增值也应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其对应的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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