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购房离婚后的分割如下:婚前一方全额购买的房地产登记一方的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地产登记一方的名义婚后以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分配给一方独自拥有的婚前一方。全额购买的房地产婚后以双方的名义登记,贷款购买的房地产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住房贷款的,分配给双方共同拥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