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吗 |
释义 | 在申报债权的时候,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问题的相关解答已给出,请各位读者根据情况查阅。” 该内容由 陈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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