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没有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的地方停车,交警罚款有权反驳。先不要接受罚款,与交警沟通,询问具体处罚的依据。交警对违法行为人当场处以罚款处罚的,要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处罚的内容、履行方式、期限、处罚机关名称及被处罚人依法享有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内容。如果对于交警的判定还是存在异议,可以向交警的上一级管理单位(通常的是属地的交通管理局)提出申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便道可以暂时停车,但不允许驾驶员离开车辆,如果没有离开车辆,交警最多只是劝离。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依法履行职责时,严禁下列行为: 1、违法扣留车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2、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不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金额 3、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4、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5、非执行紧急公务时拦截搭乘机动车 6、故意为难违法行为人 7、因自身的过错与违法行为人或者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或者冲突 8、从事非职责范围内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