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微店商家被买家投诉卖假货举报到了工商局交易金额500元内工商局打电话上门会来干什么? |
释义 |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工商部门会责令停产停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者将受到刑事追究。 法律分析 结论:没收伪劣产品、罚款。解析:一般是工商局的人会和顾客到你店里,或者把到工商局去了解情况,做个记录,然后让你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你无过错,只要不涉及质量问题和欺诈行为,工商部门只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则中止调解,并建议投诉人向法院起诉。 《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微店商家涉嫌售假被工商局约谈,究竟是何原因? 微店商家涉嫌售假被工商局约谈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买家投诉商家售卖假货,举报到了工商局。工商局作为监管机构,负责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售假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旦接到投诉举报,工商局会展开调查,核实相关证据,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利益。约谈是一种常见的调查手段,工商局可能会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与商家沟通,了解案件详情、收集证据、警示商家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结语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于涉嫌售假的微店商家,工商局可能会采取约谈等调查手段,核实相关证据,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一旦证实售假行为,商家可能面临停产停售、没收违法产品、罚款等处罚。作为专业律师编辑,建议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和合规经营,以避免涉嫌售假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是工商局的职责所在,商家应积极配合调查,并采取措施改正错误,以建立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有本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所列行为,属于是全国性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认定;属于是省及省以下区域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四节 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经营者被责令暂停相关营业而不停止的,或者转移、隐匿、销毁依法登记保存的财物的,处相关营业所得或者转移、隐匿、销毁的财物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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