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
释义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交通事故调解书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当履行。一方不履行调解书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三轮车全责不肯付钱怎么办 三轮车全责不肯付钱,当事人可以起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请问交通调解书有什么作用?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案件中,交通调解书属于重要证据。交通调解书经当事人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依据调解书履行。不履行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被汽车撞当时没报警过两天就报车警怎么办 可以的,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第二天报警有效。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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