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严禁将贴现资金用于房市、股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等不合规用途,以及让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禁止利用虚构贸易背景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法律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 第四条 加强对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情况的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贴现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检查,对与企业经营范围或合同约定不符合的资金流转行为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严禁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杜绝随身携带票据和印章,凭传真和电话指挥划款,事后补办贴现资料和划款凭证的情况,严禁机构异地办理票据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