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为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我国行政机关对于企业所产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一般为百分之六十,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全年销售额的钱分之五。根据我国法律依据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费的涉税风险有: 1、错将业务招待费计入其它项目,影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不合规范、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也计入了业务招待费; 3、筹建期业务招待费与正常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政策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业务招待费是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洽谈、产品推销、对外联络、公关交往、会议接待、来宾接待等所发生的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