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的申请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公租房的申请标准如下: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受理部门为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2、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 3、如果符合申请条件,会公告; 4、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优势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 2、公共租赁住房有助于克服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弊端;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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