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判决前应当告知被告人判决内容,并通知其在判决确定后十日内向执行机关提出异议;如果被告人未提出异议,判决即可执行。被告人的认罪认罚情况不影响执行程序,但对被告人可能会产生量刑上的影响。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判决确定后,执行机关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和其辩护人。被告人在判决确定后十日内向执行机关提出异议的,执行机关应当将异议书呈送法院,由法院决定是否改判或者再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对犯罪行为较轻的,可以减轻其处罚;对犯罪行为较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其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