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如下:1、劳动者的报酬权;2、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用人单位在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不得滥用解雇权。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13条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务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即只要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后,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安排工作,便具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并不受劳动者是否为试用期员工、是否为考察内容等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