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的权益有什么 |
释义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如下: 1、劳动者的报酬权; 2、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3、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用人单位在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不得滥用解雇权。 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合同,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需有这些内容: 1、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 2、劳动者的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应支付的报酬; 5、劳动者应遵循的纪律; 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7、法律责任。 二、提前半个月辞职合法吗 不是试用期的话最少提前一个月辞职才合法,试用期可以提前三天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法辞退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有如下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才能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便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劳动关系只能产生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之为劳动关系;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