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一、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 构成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要件公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的行为。 二、刑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 刑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供应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如何确定供应血液事故罪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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