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可以要求解除竞业协议吗? |
释义 | 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或胁迫方式订立变更合同,或其他情形。劳动者也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未按合同支付报酬或提供条件。 法律分析 可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拓展延伸 离职后是否可以要求修改竞业协议条款? 离职后,根据具体情况,您可以尝试要求修改竞业协议条款。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竞业协议应当符合合同自由原则,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竞业协议的条款对您的职业发展造成了不合理的限制,您可以与雇主协商并提出修改建议。在协商过程中,建议您明确阐述您的理由和合理性,例如您离职后不再具备对雇主的商业利益威胁,或者竞业协议对您找到新的就业机会造成了不合理的限制。最终,是否能够成功修改竞业协议条款,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的协商结果来决定。为了保障自身权益,请在协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并确保与雇主之间的沟通和协商是合法合规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或者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也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您可以与雇主协商修改竞业协议条款,确保合理性和双方权益。在协商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以确保合法合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四章 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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