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房产证,开发商能否维权? |
释义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若出卖人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或延迟办理房产证,买受人有权起诉要求返还房款、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卖人需在约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可按已付房款总额计算逾期贷款利息。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如果能够办理,而对方拖延不办,业主则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依合同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拓展延伸 开发商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能否要求维权? 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开发商通常难以要求维权。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凭证,没有房产证意味着开发商尚未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无法以自己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身份要求维权,因为他们并不具备法律上的所有权地位。然而,开发商仍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例如与购房者协商解决纠纷,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追求赔偿。总的来说,没有房产证会对开发商的维权权利造成一定的限制,但并不完全剥夺他们寻求维权的可能性。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和第十八条,若出卖人故意隐瞒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买受人有权请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如果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可按已付房款总额计算。根据以上规定,买受人可以起诉要求办理房产证,并向开发商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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