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吗 |
释义 | 工勤人员的定义与劳动法调整相关。工勤人员分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前者不能转为公务员,后者可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意见,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工勤人员的待遇因政策执行而有差别。 法律分析 一、工勤人员定义:传统的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但现在各地执行政策好像有所不同,有些地方招收的是临时工勤人员,所以待遇会有很大差别.而这里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二、正式编制工勤人员适合劳动法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应劳动法。 拓展延伸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法适用范围及特殊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法适用范围及特殊规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劳动法上享有一定的特殊规定和适用范围。首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上与其他劳动者一致,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方面。然而,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和职责,他们在劳动法上也有一些特殊规定。例如,他们可能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的管理,包括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纪律处分等方面。此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可能与普通劳动者有所不同,可能存在特殊约定和保障。总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劳动法上享有一定的特殊规定和适用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读和执行。 结语 工勤人员的定义和待遇因地区政策而有所不同,本文主要指的是有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分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两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工勤人员适用劳动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劳动法上享有一定的特殊规定和适用范围,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方面。此外,他们可能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的管理。总之,根据具体情况解读和执行劳动法对于工勤人员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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