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护照在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护照应该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一、护照可以在市县公安局的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办理时限是10个工作日,需提供: 1、制证照片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张; 2、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申请人未满十六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并提交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应当到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国境证件的证明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5、现役军人提交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以及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 二、办护照注意事项: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3、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三、首次办护照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申请。提交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A、 本人身份证 B、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 C、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一张。 4、领取护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四条 (一)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二)外交护照由外交部签发; (三)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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