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有哪些? |
释义 | 1、在物业管理部主任领导下,具体行使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 2、负责管理公司清洁、绿化、治安、维修、接待、回访等项服务工作。 3、全面掌握区域物业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过程。 4、协调主任送发物业管理方面的文件。 5、参加主任主持的部门例会,总结当月工作,制订下月计划。 6、负责发现运作中不合格的服务项目,进行跟踪、验证,处理业户投诉。 7、收集有价值的物业信息,为推动公司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出谋划策。 8、负责公司业户接待工作,做到仪表端庄、态度和蔼、热情大方、反应敏捷、处事稳健。 9、负责为业户办理入伙、入住、装修手续。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 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是指物业管理中面向所有业主、使用人提供的公共性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为的是满足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的服务需求,内容通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作具体约定,目的是为了保证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生活、工作秩序和物业良好的环境。 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为例,常规性的公共服务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房屋管理服务 2、房屋装修管理服务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管理服务 4、环境清洁卫生管理服务 5、绿化管理服务 6、安全管理服务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防范、消防管理和车辆管理三大方面。 7、文化、娱乐服务 8、其它同时惠及全体业主、使用人的服务 二、家里屋顶漏水哪里申诉 1、由于漏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楼上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二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 2、当楼上是毛坯房自行装修的情况时,应当首先告知楼上邻居,以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楼上尽快处理,若邻居不配合,可以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其负责与楼上业主沟通处理; 3、若是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出现漏水,应当告知楼上,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楼上业主自行维修; 4、若楼上业主过物业拒不配合,应当拍摄照片、视频等证据,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社区干警反应情况,若仍然解决不了,可以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5、法律依据:《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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