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用带离婚证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具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用带离婚证,因为需要证明自己现在的婚姻状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拓展延伸 结婚需要带离婚证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在办理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内,双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离婚证。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件:(一)身份证件;(二)户口簿;(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明;(四)离婚协议;(五)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书面协议或者调解书。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除了携带离婚证外,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 结语 结婚登记需要带离婚证,因为需要证明自己现在的婚姻状态。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出具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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