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扫墓规定是怎样的 |
释义 |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殡葬设施,从事殡殓、骨灰安置及殡葬用品制作、经营等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殡葬管理工作实行全面推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节约殡葬用地,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的原则。 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四条济南市民政局是本市殡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殡葬管理处受市民政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全市殡葬管理工作。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卫生、规划、土地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五条殡葬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殡葬设施应当按下列规定报经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 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手续什么手续? (一)建设公墓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二)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市民政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三)建设骨灰堂、殡仪服务站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总结倡导安全环保。时刻保持防火防灾的意识,在地处田间林地的墓区,不烧香烛纸仗,不燃放烟花爆竹。提倡预约祭扫,在限制开放的公墓区,要严格配合防疫工作要求,遵守秩序,依法守规,时刻守牢安全底线。 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殡仪服务许可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未经审验或经审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殡葬用品的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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