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起步区高官寨规划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5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的具体位置。备受关注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以下简称“起步区”)范围明确:起步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北部,西起济南德州界,东至小清河—白云湖湿地,南起黄河—济青高速,北至徒骇河,包括太平、孙耿、桑梓店、大桥、崔寨、遥墙、临港、高官寨 8 个街道及唐王街道中西部区域、泺口街道黄河以北区域,面积约 798 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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