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抵押权人可以收取其他费用,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依照抵押合同的约定享有优先受偿权,并有权在抵押财产处分时优先受偿。抵押权人有权收取抵押财产管理、保管、鉴定等费用。” 2.《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包括支付利息、违约金等。” 3.《民法典》第一千八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抵押权的管理、保管、维修和处分费用。” 因此,抵押权人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收取抵押财产管理、保管、鉴定等费用,并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违约金等。同时,抵押权人也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抵押权的管理、保管、维修和处分费用。但是,收取的费用必须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不能超过合理范围,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