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的收益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及其他合法收入;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取得的债权;婚前财产的利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票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二、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1、夫妻一方的个人所有财产,例如奖金、工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及其他合法收入;2、夫妻一方婚前已经获得的财产权利,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利息,包含其婚前个人财产的利息;4、夫妻一方在婚前以股权、货币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式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