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离家出走吗 |
释义 | 离婚对方不同意,不建议离家出走。应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不一定判离。离婚情况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分居满二年等。起诉离婚的流程包括递交起诉状、调解和判决离婚。起诉离婚应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军人离婚需满足特定条件。 法律分析 一、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离家出走吗 想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离家出走,但是不建议,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另一方应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况如下: 诉讼离婚情况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 1.当事人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2.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 3.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 4.调解无效的,如果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判决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起诉离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结语 离婚需经过法院审理,不建议离家出走。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则可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的起诉流程为提交起诉状,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判决离婚。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户籍所在地,特殊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请依法行事,遵循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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