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新生婴儿在出生后的六十天内,父或母要到公安派出所上户口。如果父或母属于本市居民的,那新生婴儿要在出生后的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带着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的结婚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婴儿的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出生登记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