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长沙天心区 办理结婚证 的程序以及需要的材料: 领结婚证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处 办理 必须带的证件原件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有的地方婚姻登记需要出示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单身证明,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样) 需要准备的复印件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和自己页)(一定要按照要求复印如:必须复印到两张A4纸上) 准备结婚证照片三张(要求4*3,近期免冠照片) 将准备好的原件复印件交给登记员核实,然后填写结婚声明(声明一人一份) 提交声明后,就是贴照片,打钢印,就这样结婚证到手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