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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人打电话让领失业金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待遇领取地所在地级以上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百分之八十。同时强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当以下情况出现时,要按相应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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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4: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