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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讯逼供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释义
    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和立案标准:刑讯逼供罪根据具体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人伤残或死亡则从重处罚;立案标准包括使用恶劣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身体健康、造成伤亡或错案等情形。司法工作人员需达到立案标准才能构成刑讯逼供罪。
    法律分析
    一、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具体意思是这样的,一般情况下犯刑讯逼供罪的,根据具体情节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但是如果刑讯逼供的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的,就要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且要从重处罚。
    根据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罪是说,刑讯逼供致人重伤的比一般的故意伤害罪的判刑要重,即使刑讯逼供的手段致人重伤跟一般其他的行为致人重伤的程度一样也会从重处罚,如果刑讯逼供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要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
    2.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
    3.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4、刑讯逼供,情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5.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
    6.刑讯逼供3人次以上的;
    7.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8.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刑事案件的侦查处理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司法工作人员为了尽快破案,而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肉刑或者变相肉刑的方式,从而刑逼取口供。当然,对于这一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认定构成刑讯逼供罪,不然的话只能按照一般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处理。
    结语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刑讯逼供罪的量刑标准,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刑讯逼供或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如果这种行为导致被害人伤残或死亡,将依法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处罚。对于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况,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在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标准中,涉及到了多种情形,包括恶劣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被告人身体健康、造成轻伤、重伤、死亡等。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处理过程中,司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行事,以确保公正正义的实现。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零二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法律文书制作逮捕证并立即执行。必要时,可以请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助执行。执行逮捕后,应当及时通知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的原因通知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撤销逮捕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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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7: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