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登记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过婚的,还应持件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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