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前提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和监事会的职权。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包括10%的股东通过表决表达要求、1/3的董事提出建议和监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 法律分析 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包括: 1.至少10%的股东通过表决表达要求; 2.至少1/3的董事提出建议; 3.监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治理机构,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发挥其职能的重要途径,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与股东会会议的分类相类似,董事会会议也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或普通会议和特别会议两种。 一、公司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事项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二、监事会有什么职权 监事会有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列席董事会会议,对所以议事项提出质询和建议(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临时董事会召开的条件和监事会的职权。根据条件,临时董事会需要至少10%的股东通过表决表达要求,至少1/3的董事提出建议,以及监事会提出建议。而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等。最后,文章强调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而监事会的职权则由《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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