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这段文字详细介绍了夫妻共同债务和强制执行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多种手段来强制执行,包括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和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等。 法律分析 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的财产不应该被追讨。如果是共同债务,并且有直接关系,那么必须偿还。如果法院决定强制执行,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四、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五、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六、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七、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八、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九、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结语 总结:根据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妻子需要偿还债务。如果法院强制执行,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扣留、提取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强制交付财物或单据、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