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法律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的主要义务是:第一,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方式、期限等实施专利技术;第二,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技术。第三,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