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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离婚需要什么呢
释义
    律师回答
    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有:
    1.离婚起诉状两份。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6.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7.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延伸知识】诉讼离婚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被告人不在国领域内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下落不明等情况下,可以去原告住所地或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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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2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