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有哪些限制? |
释义 | 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1、有限公司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2、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3、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是什么?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其他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是什么? 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有: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其他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如下:1、如向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2、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时,才可对外转让股权;3、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股权转让,股东私下转让,股东有义务吗?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后受让人义务是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包括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缴纳股权转让金,并且在特定情况下向公司出资。股权受让人不能只受让股东权利,而排除股东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有哪些限制和禁止股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有:1、法律或公司章程具有禁止或限制条件的,按照规定或章程办理;2、内部转让一般无限制,外部转让必须经其他过半数股东同意,才可以转让;3、其他限制或禁止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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