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拿起诉书要交钱吗 |
释义 | 法院拿起诉书要交钱。根据法律规定,起诉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后,起诉方要依法交纳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诉讼费一般先由原告交纳,审判结束后,由败诉方最终负担,但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各方当事人需要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是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个当事人应当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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