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赠与子女财产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就认定为所有权尚未转移可以要回。如果赠与的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子女的,则除非子女存在下列情况,否则不能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父母赠予子女房产过户流程: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 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父母将房屋交付子女; 5、在双方办理所有权转移的完成时候,房屋所有权已经转移到子女名下,不动产物权转移,实行登记生效主义。 遗产赠与所需的手续如下: 1、遗产赠予者的死亡证明书。 2、准备好赠予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权的说明; 3、与赠予者的配偶、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达成的赠予协议。 4、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5、到产权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