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的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首先是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分共同财产。由于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因此双方平等的享有财产权利。 第二是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因为子女抚养费用占家庭生活支出一个重要部分,所以在分割财产时,应当加以考虑,对于抚养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除此以外,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方,在诉讼离婚时,法院也会给予适当照顾。 第三是尊重财产属性的原则。意思是指,在分割财产时,应该充分考虑财产的经济效用和属性。如果采用直接分割的方法会导致财产价值显著降低的,可以变价分割,或者由一方经济补偿给另外一方 一、对方家暴能判他净身出户吗 对方家暴不能判他净身出户,分割财产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二、离了婚分房子的原则有哪些 离了婚分房子的原则如下: 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 2、适当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由于父母离异后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带来一些不利的影响,为了能使子女将来的一个较好的环境里成长; 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子女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 5、损害赔偿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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