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 劳动能力鉴定 为 10级伤残 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 停工留薪期 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 伙食补助费 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 (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 10级工伤 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的同时,还可以享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和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