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权利义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1、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因为这些债券债务具有不可转让性。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等,都不属于遗产。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但因其取得须经特别的程序,是授予特定人的,因地,也不能列入遗产。4、承包经营权。5、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被继承人生前所分得的自留山、自留地,一般并不由集体,而仍由被继承人的家庭成员经营收益,但自留山、自留地的使用权不为遗产。公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不得作为遗产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