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到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这4项并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者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的征管模式。2.个改革内容、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的提高基本扣除费用标准,将基本的扣除费用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设立了专项扣除。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列入专项附加扣除。3.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4.是推进个人所得税的配套改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