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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病假工资工龄怎么计算
释义
    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和劳动贡献给予的经济补偿。病假期间的工龄计算规则包括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工伤期间全计入工龄、非工伤病假期间在6个月内计入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未回原企业工作的期间不计入工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工资计算基数根据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
    二、病假工资工龄怎么计算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计入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的工龄仍应合并计算。
    5、职工留职停薪期间、留用察看期间,计入本企业工龄。
    三、相关法律法规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结语
    工龄工资是企业根据员工工作年数和劳动贡献给予的经济补偿。对于病假工资工龄的计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工伤医疗期间全部计入工龄,非工伤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计入连续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未回原企业工作的,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外仍计入工龄,留职停薪期间和留用察看期间也计入工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确定工资标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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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2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