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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新房交付后没入住应该收物业管理费吗
释义
    新房交付后没入住应该收物业管理费。新房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一、业主在什么情况下拒缴物业费
    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有:
    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二、物业费什么时间开始交
    物业费缴纳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要看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新房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来缴纳物业费,二手房药从双方交房日起缴纳物业费。未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租户是否可以行使业主的权利
    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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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4: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