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疆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 |
释义 | 新疆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至20元,适用于6-8月份,用人单位应向在高温天气下从事露天工作或无法降低工作场所温度至33℃以下的劳动者支付补贴。 法律分析 新疆高温费补贴时间为6-8月,补贴标准是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拓展延伸 新疆高温津贴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如何? 新疆高温津贴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9月,覆盖了夏季高温期间。政府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放津贴,并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在执行过程中,政府加强了对津贴发放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透明。同时,相关部门还加强了对申请人资格的审核,以确保津贴发放的公平性和合规性。总体而言,新疆高温津贴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有效地为受高温影响的群体提供了必要的补贴和保障。 结语 新疆高温津贴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良好,确保了受高温影响的劳动者的权益。政府通过严格的审核和监督机制,保证了津贴的公平发放。这一政策为劳动者提供了必要的补贴和保障,有效缓解了高温工作带来的困难。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第九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或者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